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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6月2日 星期二

原來我像個藝術家



從小到大,我就是個心直口快、愛恨分明的人,遇到了令我很感動的事情,我不會吝惜我的眼淚;我生氣時,我不會用虛偽的假笑掩蓋我的情緒;當我感到快樂,我會讓周遭的人都感受到我的愉快。這就是我,一個很簡單的人,一個用最真誠的樣子面對世界的人。

同事、朋友說,我一點都不像個念法律的人,反而像個藝術家,總是很真實地表現出自己。是啊!我為什麼要隱藏自己的真心呢?這就是我,老天爺所看顧的我,肩負使命的我。很珍惜當老師的每一刻,因為在這八個多月,我和大雅國小合唱團的孩子,彼此真誠相處,比起過去在台北的生活,真是單純得多。可惜這樣美好的時光,總是讓人意猶未盡,我經常在感嘆這樣的珍貴及短暫的緣份,似乎非常不像我念法律應有的理性與冷面吧!

我還是喜歡像個藝術家,至少我像個人!

男高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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