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,法律系學生總有一股令人討厭的傲氣,或許我也有,畢竟在那大染缸裡,總認為自己很了不起,要為社會守護公理,別笨了!其實說來說去就是想賺更多的錢,那只是自以為了不起的幌子。不知道為什麼,當我來到這裡,我就不想跟大多數同學一樣,只為了考美國律師才來這裡,很現實地,LLM一年的時間裡,根本沒辦法上完所有律師考試的課程,到最後還是得依賴補習班的教材,那確實有用,但就現實的考量還是要花費更多的時間與金錢,而就算考上律師,自己無非還是跟其他人一樣,從事日復一日的法律實務工作,不知不覺間,我的志向改變了,我想往國際法走,去接觸大範疇,又可以幫助到更多人的領域,可能看到大舅舅在國際援助上面得到他想要的成就感吧,自己突然間也把這條路當成自己想走的一個選項,或許在這領域裡的法律問題,是可以為台灣盡一份心力的,應該這就是仙佛為我祝福的路吧!
我會把我自己做好,至少我相信我自己跟他們不一樣,我願意打開心胸去接受衝擊、認識不同,也更謙虛地面對自己的不足,那種台灣的傲氣,真的很讓人反感,保持距離作自己吧!
男高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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